2019驾照消分新规_2021年驾照消分新规
大家好,很高兴能够为大家解答这个2019驾照消分新规问题集合。我将根据我的知识和经验,为每个问题提供清晰和详细的回答,并分享一些相关的案例和研究成果,以促进大家的学习和思考。
1.2019年新规汽车保险政策盘点
2.2019人身寿险新规解读
3.2019汽车保险新规理赔
4.2019年车险新规定是什么
5.2019年网络支付新规新解读 专家解读网络支付新规
6.2019电动车新规则问题整理
2019年新规汽车保险政策盘点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你好,2017新规汽车保险政策
2017新规汽车保险政策,自2015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如下:
1、出险1次的保费不打折;
2、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
3、出险3次的上浮50%;
4、出险4次的上浮75%;
5、出险5次的保费翻倍。
一年内无出过险的打85折,2年出过险打七折,三年没出过险才能打六折。
2019人身寿险新规解读
最近,网传科目三新增了4项考核标准。4项全新标准,每一项都是“变态”级别!这个是真的吗?不是的,交警部门出来辟谣了。那么驾考科目三新规定实行后,驾照考试有哪些新变化?我在下文给您介绍!
档位与速度匹配方面,新规要求:
1档、2档、3档、4档、5档分别为0—27km/h、5—37km/h、15—47km/h、25—57km/h、35—61km/h。
看文章的时候小法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臣妾做不到啊!!
小伙伴们害怕吗?
别害怕,小法告诉你,
这是一个假消息!假消息!假消息!
目前,多地警方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表示,关于驾考科目三,目前考试内容和方法暂时没有变动,上述所流传的内容不实,容易误导学员,请勿轻信。
所以还没考驾照的小伙伴不要太担忧,好好学习勤加练习,考个驾照也没有那么恐怖!!
1可“自主报考”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2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但是必须符合这些条件: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
3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要看清楚啦!按照新规定:
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4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了!
5境外驾照换领有限制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6学习科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716市试点自学直考“自学直考”是本次驾考改革中的最大亮点。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试点城市中,学员可在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千万记住,目前只有在试点城市才有自学直考。
同时,自学人员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驾驶的车辆必须是非运营小型汽车,必须加装副刹车和辅助后视镜等装置,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成为自学用车。
8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
9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10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11允许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和审验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12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3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14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15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注意: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试点,其他地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的最低年龄,仍然分别是26周岁、24周岁。
2019汽车保险新规理赔
互联网人身险迎新规!10年期及以上普通寿险和年金险能在网上卖了-工保网
1月6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人身险可售产品范围做出了调整,除护理险外的健康险,以及十年期及以上的普通寿险和年金险明确纳入范围。此外,提高了销售十年期及以上的普通寿险和年金险的保险机构门槛,要求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50亿元。
《征求意见稿》共三大方面20条,对公司资质、产品管理、监管方式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一、满足5个条件才能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五个条件:
一是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
二是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三是人身保险公司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财产险公司连续四个季度的责任准备金回溯未出现不利进展;
四是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
五是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保险机构应具备的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在线运营能力以及服务标准。
其中:
要求保险公司设立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用账户,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实行独立核算;
要求保险公司保障每日无间断在线服务,消费者咨询或服务请求接通率不低于90%;
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在线申请退保,应在1日内核定并通知申请人,如遇复杂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2日。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委托专业中介机构代销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应审慎筛选合作方,并进行严格管理。
二、申请审批或备案互联网人身保险专属产品的6个条件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使用经审批或者备案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专属产品。
专属产品范围限于:
● 意外险
● 健康险(除护理险)
● 定期寿险
● 十年期及以上普通型人寿保险和十年期及以上普通型年金保险
● 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同意开展的其他人身保险产品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申请审批或者备案互联网人身保险专属产品,应符合六个条件:
一是产品名称包含“互联网专属”字样,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和经营;
二是一年期及以下专属产品预定费用率不得高于35%,一年期以上专属产品不得设置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首年预定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60%,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高于25%;
三是一年期及以下专属产品每期缴费金额应为一致;
四是产品设计应做到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间一致,不得通过退保费用、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
五是一年期及以下专属产品最低现金价值计算,应当采用未满期保费的计算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最低现金价值=实收保费×(1-m/n),其中, m为已生效天数,n为保险期间的天数,经过日期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六是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十年期以上年金险销售门槛提高
《征求意见稿》强调,保险公司申请审批或者备案十年期及以上普通型人寿保险和十年期及以上普通型年金保险专属产品,需在偿付能力、风险评级、公司治理评级等方面符合相应条件。
具体来看:
一是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
二是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50亿元;
三是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
四是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和回溯受到行政处罚;
五是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B级(良好)及以上;
六是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保险公司经营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意外保险互联网专属产品,除符合前述基本条件,还需在经营区域内设立省级分公司,或与其他已开设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合作经营,确保销售区域内具备线下服务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建立健全产品回溯机制。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对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回溯承担直接责任,包括:
● 在产品开发时恪守精算职责,科学审慎定价;
● 在回溯工作中确保所用数据全面真实,计算方法符合精算原理,整改措施及时有效。
同时,为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调整空间,《征求意见稿》对已经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给予了过渡期。
保险公司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充分评估、提前预案的前提下完成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整改,并于2022年1月1日前符合《征求意见稿》各项要求。
2019年车险新规定是什么
2017年汽车保险新规定车险实施新规:出险5次以上来年保费将翻倍
日,全市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咨询台,解答市民在金融消费时遇到的问题。随着今年实施车险新规,许多市民感到疑问和不解,成为现场咨询的热门话题。
理赔不足千元,续保费用竟然翻番
“我刚刚续保了今年的车险,商业险费用竟然比去年翻了一番,价格接近4000元。但我的车去年总共理赔了不到1000元,有两次还是划痕险出险,这合理吗?”昨日,市民张先生专程来到活动现场,咨询自己购买车险时遇到的问题。
对于市民的疑问,市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副主任陈玫霖表示,由于车险政策在今年刚刚调整,协会接到了不少市民关于保费上涨的咨询和投诉。“整体来看,主要是市民对于政策调整的细节还不是很清楚,以为是保险公司出现乱收费的现象。”她说。
根据今年实施的车险新规,如果车辆上一年出现多次理赔将按次数相应上浮费率,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3次、4次保费分别上浮25%、50%、75%,出险5次及以上保费将翻倍。反之,1年不出险的话,保费可享受8.5折优惠,2年享受7折优惠,连续3年则可享受6折优惠。
“一些车主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案,一次理赔不过几百元,但由于报案次数过多最终导致保费大幅上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陈玫霖说。
选车险品种、报案前还得细算账
对于车险新规实施的影响,陈玫霖介绍说,新规的出发点是规范车主的驾驶习惯,不要因为有保险就可以随意开车。只要谨慎小心驾驶,出现小刮小蹭自己掏钱维修,来年优惠的保费能省下不少钱。
“因为过去即使一年出个两三次险,续保时依然能享有一定折扣,但如今只要出险一次,来年的保费就不会再打折了。”陈玫霖说,“所以今后几百元的小事故,建议市民还是不要报案出险,遇上较大的事故时才有必要让保险公司出险理赔。”
新规的实施对市民选择商业车险品种也产生一定影响。业内人士建议,一些保额较少的险种已经不必要购买,如划痕险、玻璃险等。这些险种即使全额赔付也不过几百、上千元,但却要占用出险次数。“市民可以花几十元购买一款‘找不到第三方’险。”陈玫霖说,“如果车辆受损又找不到肇事方,同时又遭遇较大的损失,可以报案理赔。”
2017汽车保险新规有什么不同
①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同价不同款汽车保费不同
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费改后,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低。
费改之后,如果同价格车辆投保,那么车型不同,其所交保费也不同。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
②新规扩大保险责任范围
被保险人或司机的家人可在三责险项下进行赔付,相比过去撞到自家人保险不赔情况,费改之后,其保险责任的范围变得更广了。除此之外,因为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凌、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各险种也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
③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
费改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高低,不仅会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简单计算一下,上一年没有出险,综合算下来,车险费率最低可以享受到基准费率的6折,如果连续两年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5折,如果连续3年(或以上)没出险,保费最低可以打到4折左右。
④增加“代位求偿”权
简单来说就是,当本人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2017汽车保险新规相关的问题
1、车遇自然灾害受损
与以前条款相比,新车险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损可获赔偿。
2、新车还没上牌,出事故赔不赔?
新车险将新车未上牌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事故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存在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则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事项,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3、自家车误撞了自家人赔不赔?
新车险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同时,新条款第四条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4、车辆意外受损,找不到责任人赔不赔?
新车险中的车损险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被保险机动车发生车辆意外受损,找不到责任人,保险人将从赔付金额中扣除30%。
5、出事时驾驶证丢失赔不赔?
新车险并未将“驾驶证丢失”列入责任免除。驾驶证丢失期间发生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属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6、出事时驾驶证过期赔不赔?
新车险将出事时驾驶证过期从责任免除中剔除,纳入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发生该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需要注意的是: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驾驶人无驾驶证,或属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车损险的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19年网络支付新规新解读 专家解读网络支付新规
2018年车险保费实施新的规定,那么在2019年是持续有效的。下面就是2019年车险保费的新规定:
1、汽车保费与汽车的折旧率挂钩;
2、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汽车损失或车上人员损失可获得赔付;
3、新增““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车主不用承担30%免赔额;
4、车主撞到家人可以获得赔付;
5、购买车险后立即生效,如不慎发生交通意外,可以获得赔偿;
6、车险保费与驾驶员违章次数有关;
7、车险只要出现一次,第二年的保险就取消保险折扣。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9-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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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m/iknow/index.html
2019电动车新规则问题整理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支付账户实名制管理制度,同时采取支付账户分类监管方法,新规落实后,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消费额度会否受限?支付账户向他人银行卡转账需要怎样的条件?快捷支付、微信红包等便捷支付方式还能否使用?
支付账户分类管理最高级别账户能干啥?
支付账户“分类管理”理念可谓贯穿《办法》始终,对验证级别越高的账户给予越多的功能。Ⅰ类账户只需要1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例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身份验证简单快捷。
Ⅱ类和Ⅲ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均具有消费和转账的功能,而限额较Ⅰ类账户有明显提升。鉴于投资理财业务的风险等级较高,《办法》规定,仅实名验证强度最高的Ⅲ类账户可以使用余额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也就是说,只有第三类支付账户可利用余额购买理财,而其余两类个人支付账户只可以用支付账户余额消费或者转账。值得注意的是,客户使用银行账户在平台上的付款(例如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不受此约束。
各类账户有限额用支付宝能否买iphone?
《办法》规定,对于交易验证安全级别较高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支付机构可以与客户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但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
然而,限额也并非没有“商量”,《办法》规定,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以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
此前,有网友担心限额太低,“一部iphone手机都买不了。”事实上,10万元、20万元的年累计限额,以及1000元、5000元的单日累计限额,都仅针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客户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限额是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上述限额约束。
开立账户“实名制”是否需要证明“我是我”?
《办法》第六条明确提出,“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落实的方式一个是“面对面”开立账户,客户可在I-III类账户中自主选择;而通过非面对面方式开立账户时,通过至少1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的,开立I类账户;通过至少3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的,开立II类账户;通过至少5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的,开立III类账户。
央行官方发布的解读显示,3个外部验证渠道可以分别为身份证、手机和银行卡,从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现有客户验证手段来看,普通用户是符合这些条件的,如对理财功能和账户额度无特别需求,现有客户完全可以不用再进行其他验证。
而针对III类账户开设的附加外部交叉验证渠道,并非要客户本人来证明“我是我”,而是在客户提供相关身份信息后,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公安、社保、民政、工商、交通等单位开展合作,去验证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证明“你是谁”。
央行官方微博在解读中指出,如果没有上述验证信息,仍可通过再添加2张银行卡的方式获得账户升级。
规范转账业务支付账户能否向他人银行卡转账?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办法》对支付平台上的转账业务进行了限制,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免费自由转账时代即将终结。
然而,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没有对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业务进行额外限制,而是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以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开展此类业务,并自主约定交易限额等管理措施。”
中新网记者发现,转账业务可分为三类:支付账户间的转账、银行账户间的转战和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间的转账。支付账户间和银行账户间在支付平台上的转账均不受同名限制,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间的转账则要求必须同名。
而针对此项限制,《办法》也给出了回旋余地,并非“不能商量”。具体到能否把支付账户余额转至他人银行卡取决于支付机构的评级。新规指出,如果支付机构评定为A类且II类、III类支付账户实名制比例达到95%以上,支付账户余额即可以提至他人银行卡,他人银行卡也可向支付账户余额充值。
微信发红包受限零钱发红包累计不能超1000元?
《办法》规定,只通过一个外部渠道开立的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但限额仅有1000元。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才能成为II类账户。
从目前微信认证的情况来看,一般用户只有银行卡和手机号2种验证方式,因此仅能归类为I类支付账户,根据新规,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
由此来看,用户仍可通过微信收发红包,但使用“微信零钱”发红包的金额累计不能超过1000元,如果还想继续用零钱发红包需要额外追加身份验证成为II类、III类账户。
不过,《办法》要自7月1日起才实施,今年春节发红包暂时无须按照新规执行。
此外,新规对于快捷支付的影响也受到网友们的关注。央行在解读中表示,快捷支付仍可正常使用,《办法》规定,快捷支付开通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都取得客户授权,才能扣除客户银行卡上的钱。在交易操作上,快捷支付并没有变复杂,取得授权后,用户只要通过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的验证就可完成支付。
2019年信用卡逾期的法律新规定
四月十五日之后,我国的电动车的新规就要开始实施了,面对这个新规,相信大家也有着许多的疑问,而且电动车实在是太常用了,我们出门旅行都会用的到,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吧!新国标有哪些重要指标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车新国标,对电动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
像最高车速由20公里/小时,调整为25公里/小时;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提高了出行效率。新标准要求电动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此外,新国标增加了电动车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
市民如何判断所购电动车是否符合新国标按规定,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车《公告》目录。
消费者想判断自己所购的电动车是否符合新国标,最简单的方法是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此外,还可通过查验所购电动车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消费者如买到了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有权退货或更换。
生产销售不合标准的电动车怎么处理根据意见,新国标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国标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3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国标且经过3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
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3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违规生产的企业或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
在用的超标电动车怎么办针对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意见》提出,对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同时应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管控超标电动车,外地都有啥办法据媒体报道,作为北方地区较大的电动车市场,天津除了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进行上牌之外,选择给“违规”电动车办理有效期3年的临时牌照,保障违规电动车有足够过渡期,自然淘汰。
江苏省也宣布,对目前已购买使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路行驶。
同时,广西南宁、山西忻州等地,也为超标电动车给出了5年的过渡期,让此类违规车自然淘汰出市场。
无锡的电动车则仍按非机动车管理,但要求“超标”的电动车车主考取摩托车驾照。可以看出,针对新国标规范的具体落实和“违规”电动车如何淘汰问题,各地都在因地制宜制定措施。
新国标实施,大家都怎么说对于新国标的实施,不少市民都表示赞同。“一方面,很多杂牌电动车质量都没有保障,现在国家出台相关指导标准,对于消费者来说,大家买车心里有数了,能够购买到质量更好的电动车。
另一方面,新标准给电动车‘减速’,这一交通工具会越来越安全。”市民黄女士认为,电动车乱象是城市交通治理的一大顽疾,有了相关政策,这一乱象也能更好地得到治理。
不过,也有市民对此持不同看法,“电动车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就是个代步工具,很多人在买之前对这一规定并不了解,买回家才发现是超标车用不成。如果新规一刀切全部不让上路,那消费者真的太冤枉了。”
市民张先生建议,西安市能借鉴一下外地的相关做法,结合实际情况,让电动车在新国标落地后,能够实现平稳过渡,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好了,大家收好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是有帮助的,大家要注意这些新规啊!
新规定是违约金取代滞纳金。2019年之前如果逾期需要收取一些滞纳金。但是从新规开始,违约金取代了原来的滞纳金。之前逾期后所有产生的费用会全部计算利息,新规后,银行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新规中影响最大的一条。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各家银行对逾期还款都会收取一定的利息,各家银行都不一样,一般是万分之五的利息。不过,利息起算日是要从产生消费的日期计算,而不是最后还款日以后的日期计算。
贷记卡(信用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
百度百科-逾期还款
百度百科-《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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